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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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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全市首届十佳公益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7 浏览:2305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弘扬我市律师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的奉献精神,淮北市司法局、淮北市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公益律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展示我市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树立律师行业楷模,弘扬律师规范执业、维护公平正义、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为淮北转型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推荐和社会评选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一)十佳公益律师基本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忠于宪法和法律,热心公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化解、信访接待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参与社会管理与建设、社会公益法律服务,维护困难职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员权益保护,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在本市连续执业3年以上,3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自愿签订公益活动承诺书(见附件2)。

  (二)十佳公益律师具体标准

   全部具备上述基本标准,同时具备下列具体标准之一的律师,可以参加评选:

   1、在服务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公益律师。主动参与法律服务团等活动,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专项公益法律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象反映良好,服务成效明显。

   2、在法治宣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公益律师。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水平,积极主动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方面作用突出,成效明显。

   3、在法律援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律师。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在维护困难职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扶贫帮困(包括捐资助学),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事迹突出。

   4、在化解矛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公益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信访接待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方面成绩突出,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有效预防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方面成绩突出。

   5、在协助处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公益律师。积极协助政府和社会处置突发事件,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运用专业知识,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肯定。

   四、推荐数量与方法

   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各所根据本所律师情况审核推荐,原则上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推荐。

   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对各律师事务所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从中遴选出20名候选人,然后通过演讲、票选与打分择优评选出10名优秀公益律师,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名义予以表彰。

   五、评选步骤

  (一)报送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进行摸排,由拟推荐候选人填写《淮北市十佳公益律师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内容要客观真实,事迹突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切实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及2寸照片(电子版,像素1M以上,着正装),加盖律所公章后,在2月15日前,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不接待律师个人报名)上报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市律协秘书处)。

  (二)材料审核。市局评审小组及办公室(名单见附件3)对各单位报送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优中选优,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按照一比二的比例)。

  (三)公开演讲。初步候选人通过公开演讲的形式,讲述自己在热心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的成绩与贡献。

  (四)公开推选。候选人进入事迹展示和群众投票阶段,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法润淮北”微信公众号和《淮北日报》浏览候选人事迹,并进行投票。

  (五)公示。所有候选人名单在淮北律师网进行公示。

  (六)最终确定。公示结束后,市局评审小组最终确定十佳公益律师名单,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名义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牌匾,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六、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及时部署,积极组织推荐或自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对全体律师的深入宣传,动员广大律师关注评选,积极参与评选,真正评选出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公益律师。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对照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召开合伙人会议或全体律师会议研究推荐参评对象,并征求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县区司法局管理的律师,要征求县区司法局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律师个人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形,查证属实的,评选委员会将及时取消其参评资格。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评先评优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

   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市律协秘书处)

   电话:3027254

   电子邮箱:glk8868@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淮北市十佳公益律师推荐表.doc

2、公益活动承诺书.doc

3、淮北市十佳公益律师评审小组名单.doc

 

 

                  淮北市司法局   淮北市律师协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