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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表(2026年版)

发布时间:2026-05-13 浏览:72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2026年4月10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下称《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施行。作为对2016年《解释》的全面补充与发展,《解释(二)》旨在应对新型腐败、细化认定标准、强化平等保护并完善财产处置规则。下述表格拟结合上述最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针对贪污贿赂犯罪中二十个高频常见罪名,逐一梳理并呈现相应定罪量刑标准。


一是统一罪刑标准。明确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定罪量刑数额档次,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认定规则,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特定财物真伪及价格认定规则,织密惩治腐败法网。


二是平等保护所有制经济。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执行。由此,此前长期适用的“非公人员数额标准约为公职人员2倍”的差异化做法(2016年解释)被废止,实现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工作人员贪腐行为的同等打击力度。


三是强化追赃与从宽激励。完善积极退赃认定规则,鼓励犯罪分子退赃减损;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力度,决不让犯罪分子获利。


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2026年5月1日之前实施的非公人员贪腐行为,仍应适用旧解释(数额标准较高、量刑较轻);之后实施的行为,适用新解释(数额标准与公职人员一致)。审判与辩护中需准确区分行为时点,避免适用错误。


基于上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之规定,参考李斌律师倾力制作的《最新常见20个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表(含解释二)》的基础上,下述特别制作输出了以下针对贪污贿赂犯罪中高频常见的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组织官员行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资金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二十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表,逐一梳理并呈现个罪相应定罪量刑标准。对于司法解释尚未明确的部分刑罚适用情形,亦作提示与说明。分享如下,以供读者参阅之需。




01.贪污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六种情形之一)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万 ≤ 数额 < 20万 1万 ≤ 数额 < 3万 并处罚金(10万~50万)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万 ≤ 数额 < 300万 10万 ≤ 数额 < 20万 并处罚金(20万~数额2倍)或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数额 ≥ 300万 150万 ≤ 数额 < 300万 并处罚金(50万~数额2倍)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无期徒刑或死刑(含终身监禁) 数额 ≥ 300万 + 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损失特别重大 并处没收财产;死缓减无期后终身监禁 特别加重情节

关联的六种情形: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02.职务侵占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6万 ≤ 数额 < 100万 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 ≤ 数额 < 1500万 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数额 ≥ 1500万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说明: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起点,按照贪污罪对应数额标准的二倍、五倍执行。量刑起点可参考:数额较大在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数额巨大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数额特别巨大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


03.受贿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八种情形之一)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万 ≤ 数额 < 20万 1万 ≤ 数额 < 3万 并处罚金(10万~50万)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万 ≤ 数额 < 300万 10万 ≤ 数额 < 20万 并处罚金(20万~数额2倍)或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数额 ≥ 300万 150万 ≤ 数额 < 300万 并处罚金(50万~数额2倍)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无期徒刑或死刑(含终身监禁) 数额 ≥ 300万 + 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损失特别重大 并处没收财产;死缓减无期后终身监禁 特别加重情节

八种情形:贪污受贿前科/处分;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04.行贿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损失标准(特殊:+五种情形之一)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万 ≤ 数额 < 100万 1万 ≤ 数额 < 3万 或 损失50万~1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 ≤ 数额 < 500万 50万 ≤ 数额 < 100万 或 损失100万~5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情节严重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数额 ≥ 500万 250万 ≤ 数额 < 500万 或 损失 ≥ 5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或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

需要注意的五种情形: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而行贿;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05.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受贿罪八种情形之一)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万 ≤ 数额 < 20万 1万 ≤ 数额 < 3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0万 ≤ 数额 < 300万 10万 ≤ 数额 < 2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
7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 ≥ 300万 150万 ≤ 数额 < 3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06.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犯罪主体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特殊标准(+行贿罪五种情形之一) 附加刑 情节性质
个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万 ≤ 数额 < 100万 1万 ≤ 数额 < 3万 或 损失50万~1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单位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数额 ≥ 20万 单位无特殊数额 对单位判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个人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 ≤ 数额 < 500万 50万 ≤ 数额 < 250万 或 损失100万~5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情节严重
个人 7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 ≥ 500万 250万 ≤ 数额 < 500万 或 损失 ≥ 500万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


07.介绍贿赂罪


行贿类型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四种情形之一) 附加刑 情节性质
介绍个人行贿 数额 ≥ 10万 5万 ≤ 数额 < 1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介绍单位行贿 数额 ≥ 50万 25万 ≤ 数额 < 5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四种情形:为三个以上请托人介绍贿赂;向三名以上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08.单位受贿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五种情形之一) 对单位判处罚金 自然人刑期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万 ≤ 数额 < 200万 10万 ≤ 数额 < 20万 10万~数额2倍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 ≥ 200万 数额 ≥ 100万 10万~数额2倍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五种情形:多次索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09.单位行贿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五种情形之一) 对单位判处罚金 直接责任人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万 ≤ 数额 < 200万 10万 ≤ 数额 < 20万 10万~数额2倍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 ≥ 200万 100万 ≤ 数额 < 200万 10万~数额2倍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情节严重

五种情形(单位):向三人以上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在生态环境、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重大责任领域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监察、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0.对单位行贿罪


犯罪主体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六种情形之一) 附加刑 情节性质
个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万 ≤ 数额 < 200万 10万 ≤ 数额 < 2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单位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0万 ≤ 数额 < 400万 20万 ≤ 数额 < 40万 对单位判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其他较重情节
个人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 ≥ 200万 100万 ≤ 数额 < 2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情节严重
单位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 ≥ 400万 200万 ≤ 数额 < 400万 对单位判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情节严重

六种情形: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在生态环境、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重大责任领域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为谋取公职或者荣誉称号而行贿;为谋取职级晋升、调整而行贿;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1.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6万 ≤ 数额 < 1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 ≤ 数额 < 15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数额 ≥ 15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


1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犯罪主体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附加刑 情节性质
个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6万 ≤ 数额 < 100万 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
单位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万 ≤ 数额 < 200万 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
个人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 ≥ 100万 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
单位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 ≥ 200万 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


13.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组织官员行贿罪


犯罪主体 量刑档次 数额参考标准 附加刑 情节性质
个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实践中 ≥ 3万 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
单位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实践中 ≥ 20万 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
个人/单位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明确规定 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


14.挪用公款罪


挪用类型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 情节严重标准 附加刑/说明
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万 ≤ 数额 < 200万
非法活动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万 ≤ 数额 < 100万
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 5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 ≥ 200万 或 不退还100万~200万
非法活动 5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 ≥ 100万 或 不退还50万~100万
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不退还)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数额 ≥ 500万
非法活动(不退还)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数额 ≥ 300万


15.挪用特定款物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非法活动)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万 ≤ 数额 < 100万 3万 ≤ 数额 < 50万 立案标准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 ≤ 数额 < 200万 50万 ≤ 数额 < 100万 情节特别严重

特定款物涵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仅7类)。


16.挪用资金罪


挪用类型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情节性质
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0万 ≤ 数额 < 400万 立案标准
非法活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6万 ≤ 数额 < 200万 立案标准
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00万 ≤ 数额 < 1000万 数额巨大
非法活动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万 ≤ 数额 < 600万 数额巨大
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 7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 ≥ 1000万 数额特别巨大
非法活动 7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额 ≥ 600万 数额特别巨大


1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量刑档次 差额标准 从重处罚情节 情节性质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00万 ≤ 差额 < 1000万 1. 支出用于非法活动;2. 曾因瞒报被处分 差额巨大
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差额 ≥ 1000万 差额特别巨大


18.隐瞒境外存款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 从重处罚情节 从宽处理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数额 ≥ 300万 1. 存款用于非法活动;2. 曾因隐瞒被处分 追诉前主动交代并转回境内,可视为情节较轻


19.私分国有资产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主要) 数额标准(特殊:私分特定款物)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万 ≤ 数额 < 200万 数额 ≥ 10万 并处或单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较大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 ≥ 200万 数额 ≥ 100万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巨大

特定款物涵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帮扶、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社保基金等。


20.私分罚没财物罪


量刑档次 数额标准 附加刑 情节性质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数额 ≥ 10万 并处或单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立案标准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明确规定 并处罚金(10万~数额2倍) 数额巨大


说 明 -


1.表格中“数额标准(主要)”指无特殊情节时的数额门槛;“数额标准(特殊)”指具备所列特定情节之一时,适用的较低数额门槛。

2.所有罚金刑的表述均统一为“并处罚金(下限~上限)”,部分罪名罚金下限为“10万”,上限为“数额2倍”或“50万”,具体依据相关司法解释。

3.涉及“过渡期说明”的罪名(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其标准在《刑法修正案(十二)》生效(2024年3月1日)后已调整,表格中“数额标准(主要)”列已体现为新标准。

4.部分罪名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除数额外,还可能包含其他非数额情节,表格已作标注。

5.表格设计能力有限,上述个表未尽周延处,敬请以相关专题书籍为参照对象,综合研判不同罪名的量刑阶梯。


* 本文转自公众号”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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