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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成立“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浏览:170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服务乡村振兴,发挥全市律师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作用,决定成立“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健全工作网络,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助力打造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方位服务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构建服务网络。组建覆盖县、区的“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依托县、区律师事务所创建“皖美乡村法治行”工作站,统筹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形成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活动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推进普法教育。立足法治护农、法治惠企,围绕涉及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合同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编印案例汇编、政策清单、法律手册,面向农村妇女和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宣传防止拐卖、性侵儿童,预防校园欺凌,防止网络沉迷,预防网络和毒品犯罪。聚焦劳动争议、土地权益纠纷、邻里纠纷、婚恋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为农村妇女儿童提供高效精准法律服务。强化对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保障,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深化“法治体检”。发挥法治在现代农业产业园、优质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度服务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活动,加大惠企惠农政策的宣讲力度,及时精准传递涉农扶企政策信息,为涉农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涉农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振兴。

(四)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推进乡镇(街道)、村(居)依法决策,参与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强化教育培训,针对乡村“法律明白人”“专职人民调解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制定专题培训课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其在宣传政策法规、优化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领域展现新作为,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五)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三八”维权月、中国农民丰收节、农贸会、庙会、集会等节点,围绕树立家庭新风,重点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儿童利益优先,预防家庭暴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倡导移风易俗、杜绝天价彩礼,自觉履行孝老敬亲、科学育儿等家庭责任,以文明乡风促乡村振兴。

三、淮北市“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名单

 长:盛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苏     安徽律诚律师事务所

   团  徐敬武   安徽启宇律师事务所

   顾     安徽律诚律师事务所

   方     安徽华翰律师事务所
          马海亮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金绍辉   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

王千秋   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朱远胜   安徽方极律师事务所

     安徽扶光律师事务所

     安徽相海律师事务所

杨国民   安徽俊邦律师事务所

杨德文   安徽徽晟律师事务所

   张亚琳   安徽日月律师事务所

   张明军   安徽进境律师事务所

   程     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

   刘     安徽北方之光(烈山)律师事务所

   王     安徽辰元律师事务所

   王玉祥   安徽礼乐律师事务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周密安排,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系统培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县区司法局要把该项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用足用活本地法律服务资源,将活动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法律服务进万企”“万所联万会”等活动有机结合,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三)及时总结,强化保障。各县区司法局要积极为参与“皖美乡村法治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工作便利和必要支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采取通报表扬等形式进行激励,并在评优表彰等工作中优先考虑。每月月底之前汇总活动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发送至律师工作科邮箱。

五、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田文静  

 话:0561-3022612

电子邮箱:GLK3022612@126.com

 

 

                                            淮北市司法局 淮北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