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律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分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879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为推动律师行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担当社会责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淮北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淮北市律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分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坚持全面覆盖、多维协同、效果导向、数字赋能原则,建立律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分评价指标体系,激发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督促广大律师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办法》对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从正向和反向两个方面进行积分评价。正向评价包括参与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立法、行政复议与应诉、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法治宣传、公益活动、市场化解纷机制。反向评价内容包括:懈怠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以及枉法仲裁两个方面。
《办法》同时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诚信档案和行业信用评价参考,并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评先评优、律师职称评审等工作中考量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