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淮北市律师协会网站!

咨询热线: 0561-3027254

最新案例
专题专栏
最新案例

大巴司机因乘客投诉被调离岗位索赔497万

发布时间:2011-09-29 浏览:2242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公交车司机因多次被乘客投诉,其所在的公交客运公司将其调离司机的工作岗位,并扣分数、降星级,少发年终奖金。故该公交车司机将公交客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金额高达497万。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某诉称,其原是双层公交车的驾驶员,因曾被乘客打电话到分公司或总公司96166投诉,分公司、总公司在不能提供与乘客发生口角、摩擦的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原告进行了处分。将原告调离司机岗位、降低星级、扣发奖金和分数,不让参加全国技术大赛。故原告要求被告在公开媒体上向其道歉,并赔偿相应的名誉损失、荣誉损失、身体和精神损失、工资损失共计49717124.88元。

    被告公交客运公司辩称:“我单位是服务型行业,司乘人员代表公司的形象,原告的服务态度恶劣,多次遭到投诉。司乘人员需要文明服务,但其本人多次和乘客发生争执。我公司没有处理不当的地方,因为其不能胜任司机的工作。”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