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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做法事消灾为名骗财20万获刑3年半

发布时间:2011-08-04 浏览:1852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女信徒孙女士经“佛友”推荐,在网上认识了自称仁清莲品居士的山东男子张峰。41岁的张峰以帮助孙女士做法事消灾为名,骗走孙女士2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峰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09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张峰以帮助被害人孙女士做法事消灾为名,在海淀区翠微路中国工商银行等地,骗取被害人孙女士人民币20万元。后被告人张峰以故意不接被害人孙女士电话等方式逃匿。2010年7月29日被告人张峰被抓获。

    据了解,2009年3月左右,一个佛友向孙女士介绍说有个大师挺神通的,然后就把那个大师的QQ号告诉了孙女士。后孙女士通过互联网和自称仁清莲品居士的“大师”联系上了。聊天过程中,“大师”得知孙女士最近正和自己的丈夫闹离婚,于是说孙女士家庭不和是因为家里有“脏东西”,要孙女士把自己的存款和首饰都寄给他,由他来做法事消灾。

    2009年3月至5月间,孙女士先后数次将自己的存款共计20万元汇入了“大师”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之后孙女士再也联系不上这位“大师”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张峰在其家属帮助下已经向被害人退赔了部分款项,在庭审阶段又向法庭缴纳了人民币10万元作为赔偿款,且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