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兴两任市委书记“前腐后继” 两罪并罚徐跃进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1-07-27 浏览:1839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本网南昌7月24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原德兴市委书记徐跃进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徐跃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2004年至2009年,徐跃进在担任江西德兴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1.219万元(其中未遂58.324万元)、美元7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此外,徐跃进还指使下属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此前,徐跃进的前任德兴原市委书记吴祖国因受贿28余万元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德兴两任市委书记“前腐后继”双双获刑,令人扼腕。信息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