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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律师探讨ECFA时代两岸经贸交流

发布时间:2011-09-29 浏览:2691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第二届海峡律师(厦门)论坛21日在厦门开幕,200余位两岸律师与会,围绕ECFA顺利实施的要求,研讨两岸法律服务需求的新形势、新特点。

  由厦门市律师协会和台中律师公会、高雄律师公会共同举办的本届论坛恰逢两岸ECFA签署实施1周年之际,“ECFA与两岸律师”成为本次论坛之主题。

  与会的台湾律师公会联合会理事长罗丰胤表示,随着ECFA的签署,两岸经贸投资往来更为密切,两岸人民的互动亦更为频繁,需要透过两岸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将大幅增加。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则在论坛上指出,在此一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两岸发展、人员交往、经贸合作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两岸律师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亦需要两岸律师尤其认真研讨在促进两岸金融服务、投资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及加强两岸律师合作的措施,共同致力提升服务两岸经贸交往的能力和水平。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法规局副局长张万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司法部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孙勇、福建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以及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廖万豪等亦出席论坛。

  论坛征集两岸律师优秀论文57篇结集出版。并将分组针对“经贸合作与金融投资”、“民事纠纷与知识产权保护”、“争议解决与律师服务”等进行讨论。

  于宁表示,未来将使海峡律师论坛成为两岸律师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两岸交流与合作的知名品牌,促成两岸律师界建立双向互动、密切合作、常态往来的机制。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