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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执业法律援助律师所需材料目录

发布时间:2012-06-27 浏览:2965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申请新执业法律援助律师所需材料

目录

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在编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应提交:

1、《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安徽省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还要提供我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出具的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证和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

7、申请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任职批文原件和地方人事编办部门有关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及人员编制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9、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中心聘用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参照专职律师执业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