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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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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7034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各市司法局,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安徽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2月份在合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27日下午12:00至17:00报到。

    12月27日18:30至19:30,召开预备会。安徽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特邀代表参会。

    12月28日全天,召开会议。

    12月29日上午离会。  

    二、会议地点    

    合肥滨湖世纪金源大饭店。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5558号,酒店电话:0551-66868888。                 

    三、参会人员    

    1.安徽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特邀代表(包括各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律师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律师协会秘书长,不是大会代表的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

    四、会议主要内容    

    审议省律协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省律协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省律协第九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安徽省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选举省律协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

    五、报名

    请各市和直管县(市)司法局汇总本地参会人员情况,填写《安徽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参会回执》(见附件),加盖公章,并于2021年12月24日17:00前传真至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传真号:0551--62643139,确认电话:0551--62643508、62643037)。

    六、有关要求

    1.各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负责通知本地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不准请假。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会前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书面证明(含入住驾驶员),报到时提交至会务组。报到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者居住史、接触史;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未排除感染风险的;健康码呈红色、黄色者以及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人员,均不得参会。

    3.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不得离开酒店。按指定位置就坐,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验证安康码与行程码等相关防护工作。

    4.参会人员请着正装。    

    5.参会人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附件:安徽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参会回执

 

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葛媛媛、周娟,电话:0551--62643508、62643037,传真:0551--6264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