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推动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安徽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淮北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淮北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5日
淮北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以下简称法律顾问考核)是指县(区)司法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居)聘请的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条 法律顾问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第二年的2月底前完成。
第三条 县(区)司法局对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实行现场检查与查看台账材料、听取群众意见和村(居)委意见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法律顾问考核内容包括村(居)委干部与群众评价、工作日志、服务时间、工作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内容(详见《淮北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
第五条 法律顾问考核总分100分,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总分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75分为合格,76-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第六条 基层干部与群众评价内容,分值 30 分。主要包括村(居)委干部和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评价。可以采取书面问卷调查或者电话问询等形式进行。
第七条 工作日志,分值 10 分。主要包括法律顾问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
第八条 现场服务( 50 分)。主要包括村(居)法律顾问每年至少到村(居)提供不少于50个小时的法律顾问服务(非现场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并形成工作日志的,每个月可以折抵现场服务时间);每个季度至少为当地举办1 次法治讲座,对当地村(居)委干部、群众、人民调解员等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
第九条 远程服务(10分)。主要包括;通过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电话等网络通讯方式,接受村(居)组织和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及时予以答复。
第十条 加分项(10分)。主要包括:参与村(居)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等。
第十一条 县(区)司法局应当对每个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村(居)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结合考核量化评分标准确定分数。考核结束后,需将考核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
第十二条 检查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市、县(区)司法局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更换村(居)法律顾问;两次年度检查考核均低于60分的,建议村(居)更换法律顾问单位;检查考核结果为60到75分的,市、县(区)司法局按照管辖权限分别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约谈;年度检查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 村(居)法律顾问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一定后果,经查证属实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村(居)法律顾问在接受检查考核工作中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市、县(区)司法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淮北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 年度)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法律顾问: 得分:
考核 项目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办法 |
得分 |
备注 |
一、 公众评价(30分) |
1 |
村(居)委干部评价 |
15 |
指标1-2,通过向村(居)委干部和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形式或电话了解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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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居)群众评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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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作日志(10分) |
3 |
检查工作日志 |
10 |
每月都录入工作日志(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得10分,每季度都录入工作日志得7分,无工作日志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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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场服务(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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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季度至少到村(居)提供法律服务累计不少于13个小时。(包括律师到镇街值班折抵时间和其他非现场服务折抵时间) |
40 |
指标4查看相关台账资料和向村(居)干部调查了解。每季度服务时间少于13个小时的,每次扣6分;扣分累加,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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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 |
10 |
指标6查看相关活动照片、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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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远程服务(10分) |
7 |
通过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电话等网络通讯方式,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接受村(居)组织和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及时予以答复 |
10 |
指标7查阅微信群聊天记录、电话咨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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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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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与依法治理工作(2分) |
9 |
积极为村(社区)各项工作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4 |
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村规民约、规章制度,受邀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活动,每次加2分。累计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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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宣传工作(2分) |
10 |
注重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 |
2 |
法律顾问工作被市级宣传平台报道的加0.5分,被省级宣传平台报道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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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工作(4分) |
11 |
成功化解和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或信访案件 |
4 |
积极协助基层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和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或上访案件的每件加2分。累计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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