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我市律师工作改革与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回顾市律协四届理事会工作情况,研究和规划五届理事会主要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进一步提高律师协会的行业自治与管理能力,推动律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条件
(一)代表条件
1、目前在市律师协会登记注册,并执业2年以上的个人会员。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3、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品行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5、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
理事候选人从大会正式代表中产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执业3年以上,在律师行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
2、熟悉律师行业,具有较好的议事、决策能力。
3、热衷于公益事业。
4、身体健康。
三、推选代表、理事候选人基本原则及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推荐的人选要严格政治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依法民主原则。推选应当严格按照《律师法》、《安徽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认真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开、结果公开。
3、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基本条件和原则的前提下,推选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人选应该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推选理事候选人时,要注意理事候选人更新,连任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上届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二)推选办法
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选由各律师事务所组织选举或推举产生;法律援助律师代表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推举产生;局党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推荐若干名人选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会议,不受候选人条件限制。
四、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及其分配
1、原则上各律师事务所按本所执业律师数20%的比例确定代表人数(本所律师人数除5余1的舍去,除5余2及以上的加1)。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市局和市律协根据工作需要,可酌情增减少量代表。除执业律师外,市局律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作为正式代表人选。
2、理事候选人按照每个律师事务所各推荐1名,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法援律师范围推荐1名,局党组直接确定若干名。
3、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4、邀请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单位有关领导作为嘉宾出席会议。
5、代表资格须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经大会预备会通过后予以确认。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会代表的推举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推选,确保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代表。
(二)大会代表推选时间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务必于11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以纸质形式(须盖单位公章,县区律师事务所须加盖县区司法局公章)报送至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律师工作科)。
(三)报送材料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应填报《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二)、《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附件三)。
上述材料须同时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登记表》和《一览表》发至市律协(联系人:李铁牛)。大会正式召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勇、李铁牛
电话:0561-3027254
邮箱:glk8868@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
淮北市司法局 淮北市律师协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
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执业人数 |
名额分配 |
1 |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
31 |
6 |
2 |
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 |
28 |
6 |
3 |
安徽律诚律师事务所 |
7 |
2 |
4 |
安徽龙兴律师事务所 |
10 |
2 |
5 |
安徽众星合律师事务所 |
10 |
2 |
6 |
安徽安方律师事务所 |
5 |
1 |
7 |
安徽东山律师事务所 |
7 |
2 |
8 |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 |
27 |
6 |
9 |
安徽嘉闻律师事务所 |
15 |
3 |
10 |
安徽许继光律师事务所 |
10 |
2 |
11 |
安徽许敬春律师事务所 |
1 |
1 |
12 |
安徽镜远律师事务所 |
14 |
3 |
13 |
安徽启宇律师事务所 |
15 |
3 |
14 |
安徽胡铭律师事务所 |
9 |
2 |
15 |
安徽宏玮律师事务所 |
5 |
1 |
16 |
安徽锦相邑律师事务所 |
8 |
2 |
17 |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 |
21 |
4 |
18 |
安徽辰元律师事务所 |
7 |
2 |
19 |
安徽礼乐律师事务所 |
9 |
2 |
20 |
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 |
12 |
3 |
21 |
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 |
7 |
2 |
22 |
安徽日月律师事务所 |
4 |
1 |
20 |
全市法律援助中心 |
8 |
2 |
21 |
局党组确定 |
|
|
合 计 |
|
|
附件2:
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 |
民族 |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 ||
是否为上届理事 |
|
执业年限 |
| ||||
是否是人大代表
|
|
是否是政协委员(现任) |
| ||||
所在律师事务所 及职务 |
|
是否是 合伙人 |
|
职称 |
| ||
联系 方式 |
电话 |
|
手机 |
| |||
个 人 简 历 (高 中 以 后) |
| ||||||
任职时间 在各级律师协会中任何职务 |
|
担任何种社会兼职 |
|
受过何种奖励 近五年 |
|
律师事务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司法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
注: 本表一式二份,请正反两面打印。 |
淮北市律师协会制
附件三:
淮北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周岁) |
民族 |
党派 |
学历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代表/特邀代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7 |
|
|
|
|
|
|
|
|
|
8 |
|
|
|
|
|
|
|
|
|
9 |
|
|
|
|
|
|
|
|
|
10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