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5·2杀人案开审 公诉人请求判处三名凶手死刑
案情回放
今年5月2日下午2时许,贺州市八步区地方税务局贺街分局局长周子雄,被发现在家遇害。同时遇害的还有他47岁的妻子凌小云、16岁的女儿周雪、15岁的儿子周重霖。
经过警方10多天的缜密侦查,案件成功告破,贺州市八步区的犯罪嫌疑人凌小娟、刘胜明、苏可章、苏洁等人同时落网。刘胜明的老乡刘荣波也因涉嫌窝藏罪被逮捕。凌小娟,今年36岁,是被害人凌小云的胞妹;苏可章,27岁,是凌小娟的外甥、苏洁的亲哥哥;刘胜明,21岁,是凌小娟外甥女苏洁的男朋友;刘荣波21岁,是刘胜明的朋友。
警方认为该案是凌小娟组织策划,并伙同苏可章、刘胜明共同实施的、因家庭经济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10月25日上午,震惊全国的贺州“5·2”杀人案,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凌小娟等3人犯杀人罪、盗窃罪,指控刘荣波犯窝藏罪。嫌疑人苏洁因未满18岁,被另案处理。
当天上午8时30分,法警将凌小娟等4名被告人押解上庭。戴着手铐的凌小娟一边擦拭着眼泪,一边走向被告席。在公诉人宣读了长达8页纸的起诉书后,凌小娟渐渐停止抽泣,并小声提出异议:“对于指控的罪名我是认罪的,但我没有亲手杀人,也没想杀死他们一家。”
起初,凌小娟说话的音量非常小,审判长屡次要求她提高音量。当公诉人问及她与姐姐凌小云之间的矛盾时,她说话声音开始越来越大,并反复强调自己从来没想过要“致姐姐于死地”,并一口咬定,这一切,都是她那未成年的外甥女苏洁策划的。
凌小娟称,自己起先根本不知道苏洁等人计划要去杀人,她以为只是盗窃,因为自己当天和凌小云发生了口角,所以希望她“损点钱财”。刘胜明和苏可章一到作案现场,便把她姐姐和姐夫都杀害了。她因为“很恐慌”,怕刘、苏二人“杀红了眼,把自己也杀了”,才会对他们言听计从。凌小娟还称,自己根本不认识刘胜明,苏可章也是苏洁叫去作案的。
公诉人屡次让凌小娟解释为什么在法庭上说的与之前的供述内容不符,凌小娟或含糊其辞或沉默。她的辩护律师问起时,她才回应:“刚开始公安机关问时,我想一个人扛下,不想连累他们。”她还反复强调,自己平日里对苏洁和苏可章二人非常好,只要他们问她要钱,她都会给,而且从不计较。“我有两个女儿,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你想想,我会去做(杀人这样的事)吗?”
当天下午2时30分,贺州市灰蒙蒙的天已经开始放晴,审判庭里,严肃紧张的庭审继续进行。
苏可章对起诉书的指控表示没有异议,供述了自己在凌小娟的指使下,与刘胜明一起杀害了凌小云一家的事实,并在事后从凌小娟处拿了60多元钱。苏可章的辩护人指出,苏在幼时曾患脑膜炎,导致他“脑子不正常”。
刘胜明承认自己在凌小娟的指使下,杀害了周子雄,但称自己“没有补刀,也没有参与杀两个小孩”。被指控涉嫌窝藏罪的刘荣波,则称自己对他们的杀人事件并不知情,虽然曾有听闻,但自己并不相信。
对于苏洁为什么没有参与作案,凌小娟及刘苏二人均称“不知道”。
下午6时许,法警将4名被告人都带到了法庭进行质证。
10月26日,该案继续开庭审理。经过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公诉人请求法庭依法判处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3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建议法庭依法判处刘荣波3年至4年有期徒刑。(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