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明光市委书记收受100多人贿赂终审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1-07-08 浏览:1929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7月6日,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二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滁州市人大副主任、明光市委书记张松坚,因涉嫌受贿罪,被淮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张松坚的上诉,维持原判。
张松坚曾先后担任滁州市南谯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和明光市委书记、滁州市人大副主任等职。他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干部任用、分配安置、土地转让及经济开发等领域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00多人贿赂共计428.3元和7.08万元购物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息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