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十佳诚信律师”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淮北市司法局、淮北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诚信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淮司通【2014】20号)精神,经申报、初审、复审考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淮北市“十佳诚信律师”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 10日——12月 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淮北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凡以书面形式反映的,是单位的需加盖公章,是个人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1—3027254。
淮北市司法局 淮北市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9日
蔡书同,男,汉族,1958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2000年起从事律师职业,现执业于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该律师执业14年,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长期关爱弱势群体,以较高的法律服务水平和高度的责任感、正义感,赢得了各级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先后被省司法厅记二等功一次,被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二次,被省司法厅评为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个人二等奖,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先进个人,市政府嘉奖,被省司法厅、省人事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被淮北市市委、淮北市市委政法委、淮北市宣传部联合授予“淮北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
陈超灵,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民建,本科,1987年从事律师职业,现执业于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该律师自执业以来,能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长期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树立了我市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因业务成绩突出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该律师已连续多年被聘为淮北市政府的法律顾问。该律师热心、支持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开展的送法进乡村、进企业活动,积极参与市政府领导接访,向社会宣传展示了我市律师风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律师还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捐款捐物,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关海博,男,汉族,198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2009年起从事律师职业,现执业于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从业以来,政治思想坚定,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发表省级论文五篇,参编省十一五规划教材《旅游法规》及国家级规划教材《秘书学》,参加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中国法学会2012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并分别为两项课题独立撰写了研究论文。积极参与共青团淮北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和淮北市妇联12338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热线以咨询,为广大青少年和妇女儿童进行了数十次法律讲座。被授予相城之星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多次前往淮北市武警支队、淮北市消防支队为广大官兵义务进行普法讲座,另外亦分别为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淮北市房管局、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总工会、淮北市杜集区委区政府等数十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关的普法讲座。相关事迹多次被淮北市各级政府网站及《淮北晨刊》收录报道。
金绍辉,男,汉族,1973年10月生,无党派,本科,2011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濉溪县)。该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始终坚持“诚信为先,公正为本”,严格要求自己,服务认真、细致,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该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十件,维护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正面形象,受到司法干警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马磊,男,汉族,1974年9月生,无党派,本科,1999年起从事律师职业,现执业于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该律师拥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讲政治,顾大局,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共撰写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笔记近5万余字。 该律师对自己的执业素养要求极为严格,定期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从一名不知名的小律师成长为我市律师界的中坚力量。承办过多起疑难、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现担任淮北十余家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稳定社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街头义务咨询,义务帮助穷困人员解决法律纠纷,给灾区捐款,并一直资助一名孤儿学习、生活。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淮北市司法局系统“先进工作者”;2009年被评为“淮北诚信律师”。
彭永康,男,汉族,1975年8月生,民盟,本科,2002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该律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带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坚持为学校、社区和企业授课,进行法制宣传。参与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在代理重大案件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时,及时向事务所和主管部门报告,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能够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遵守行业竞争规范,没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司法界和律师同行中享有良好的声誉。该律师工作勤奋敬业,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准,共担任10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共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500多件,获得相关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秦秀珍,女,汉族,1968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1996年起从事律师职业,现执业于安徽律诚律师事务所。该律师执业18年,政治思想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充分好评。该律师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组织并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每年坚持在“六一”和12.4法治宣传日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及市律协举办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并积极开展“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及 “法在身边”专栏。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家共同筹备、组织举办了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该律师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荣获“淮北市最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淮北市优秀律师’,被安徽省律协授予五好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杨德文,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2001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安徽淮信律师事务所。该律师自从执业以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着较强的政治敏感性,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坚持诚信为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得到了当事人、市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同行的认可,为淮北的律师工作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张莉,女,汉族,1979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2011年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市法律援助中心。该同志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能够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工作积极热情,得到了各级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多年来,始终坚持以高标准、高起点要求自己,走“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培养的同时,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制定和完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在她与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淮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系统先进集体”,先后数次被省司法厅授予 “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张亚琳,女,汉族,1966年4月生,农工党,本科,1995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安徽日月律师事务所(杜集区)。该律师能够忠实履行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开展法律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知名度。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不激诉、不挑诉、不推诿、不激化矛盾”的原则,设身处地地为群众解答有关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工作,有效的化解纠纷,较好的发挥了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该律师不仅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有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办理的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该律师在工作之余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年来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满意率达到100%。